本報訊(孫愛霞報道)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五四運動100周年,也是我校文化建設和文明創建的持續攻堅年。學校近日通過發布通知、實地督查等方式,重申校徽等文化標識和校歌使用規范。
江西財經大學校徽試用于2002年。2011年幾經修改,正式啟用。經調查發現,不少單位仍在使用老的校徽。為統一展示學校形象,宣傳部、文明辦要求各部門對照檢查,在各類媒體、門牌標識、會議胸牌、印刷品與文化品上使用新的校徽標識。6月6日上午,校黨委常委、宣傳部長王金海帶隊進行今年第十三次校園環境例行督查,對蛟橋園辦公大樓和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等地的文化標識更換情況進行了抽查,督促整改。
江西財經大學校歌創作于1927年。由時任江西省立商業學校(學校前身)第二任校長羅靜遠先生填詞,彭一葉譜曲。校歌是體現學校辦學理念、江財精神和學校精神的重要載體。此次發布的通知對校歌的播放場合、禮儀等進行了重申。
通知還提供了標準版的校名、校徽、校歌等文件下載。同時,對校內未名道路、樓宇的征名也得到了熱心師生校友的響應。統一標識、統一命名是我校文化建設、形象提升的重要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