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7+1”模式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帶來新變化——
2010屆學生畢業實習工作有新要求
本報訊 從本學期起,我校全面推行基于“7+1”模式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將學生的畢業實習工作集中安排在本科第八學期(專科第六學期)進行。為確保學生畢業實習工作的質量,日前,教務處發出《關于做好2010屆畢業實習工作的通知》,對2010屆本科生畢業實習相關工作做出安排,并提出新的要求。
根據通知要求,2010屆本科生畢業實習工作將分為二個階段,即實習準備階段(2009學年上學期)和正式實習及總結階段(2009學年下學期,其中教育實習12周,安排在開學初進行)。在準備階段,各系要做好成立畢業實習領導小組,制定畢業實習計劃、開設畢業實習輔導講座、開展畢業實習前的針對性訓練、聯系落實實習單位、受理審批學生分散自主實習申請并簽訂安全協議書、召開實習動員大會、報送實習工作計劃材料等工作;在正式實習及總結階段,要開展實習工作檢查、歸集實習材料、評選優秀實習生和優秀實習指導教師、召開系級總結表彰會或經驗交流會、報送實習工作總結報告。
在實習工作的組織與管理方面,各系可根據專業性質、專業特點、實習要求,采用集中定點、分散自主或其它相應的方式,有組織地開展畢業實習工作。其中集中定點實習,由系聯系安排實習單位,并按照1:20的師生比例選派指導教師帶隊統一管理。
通知規定,條件許可的學生可自行聯系單位進行分散自主實習。實習單位必須與所學專業相關。自愿分散自主實習的學生應向所在系申請,提交《實習單位接收函》,經系審批同意并與系簽定《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
通知強調,師范類學生應按《教育實習手冊》要求完成實習任務;非師范類學生應完成《實習周記》、《實習總結》所規定基本任務。
通知還對各系報送實習材料的時間等問題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專科生的畢業實習工作應參照執行。(教務處)